滕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加強春季開復工建筑工程 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者: 來自: 發布時間:2020/3/2 16:32:52 |
滕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加強春季開復工建筑工程 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建筑業發展服務中心,市房地產開發事務中心,各項目參建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棗莊、滕州市關于做好疫情控制、安全生產、建筑質量和大氣污染防治等工作部署,按照2月7 日龔正同志批示和劉強同志在全省安全生產緊急電視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及《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應急管理部關于切實加強復工復產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務的通知〉》(魯安辦明電〔2020〕5 號)等通知精神,對全市春季開復工的建筑工程,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 建筑工程項目防疫責任由建設單位牽頭負總責,施工企業負主責,監理單位負監督責任。各單位要加強人員和現場管理,切實按照省衛建委要求,啟用復工人員健康通行卡,要將疫情防范有關法規、制度納入項目和人員管理,全面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責任。要加強工地內人員管理,抓好物料進出管控,人員出入做好體溫檢測和登記備案,施工現場人員做好自身防護。要對所有工地人員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知識的宣傳培訓,要做好衛生環境消毒和防疫物質儲備工作,抓好應急預案和應急措施落實。 二、抓實在建工程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一是各施工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檢查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復工前組織對施工現場消防、建筑起重機械、腳手架、深基坑、高支模等進行全面、徹底、細致的安全隱患排查,建立事故隱患臺賬,并嚴格落實整改,確保檢查出的隱患及時消除。企業安全管理機構要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帶隊,對本單位所有開復工項目的安全生產條件落實情況進行復查。二是監理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監理職責,認真做好開復工條件自查復核工作,對存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不齊、現場防護不達標和現場作業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等情況的一律不得在復工報告上簽字蓋章。對未經批準擅自組織施工的,要立即下達停工令并及時報告。三是市建筑業發展服務中心(安監站)要立即組織力量,對已開復工工程項目進行全面的檢查,督促、指導項目參建單位完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重點檢查施工、監理企業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及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起重機械設備維護保養等情況,對未經批準擅自組織施工的項目,要立即責令項目停止施工,并依法進行查處。 三、強化建筑施工質量措施落實 市建筑業發展服務中心(原質監站)要主動作為,切實加強復工前和復工后工地現場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對進場材料進行了報驗、驗收、檢測,質量報驗是否與現場材料一致,各種砼、砂漿試塊留置是否符合要求等。要加強對實體質量的檢查,各建設單位組織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及分包單位對工程的實體質量進行全面檢查,尤其對冬期施工的工程,要檢查混凝土工程、裝飾工程是否受凍,強度是否符合要求,構件截面尺寸、軸線、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是否滿足規范要求,力求不留一處隱患。 四、嚴格揚塵治理措施落實 建筑工地開復工后,應當依據《滕州市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作導則》要求,嚴格落實揚塵治理管理制度,落實各方主體責任;切實做好施工現場圍擋、覆蓋、灑水、車輛清洗、道路硬化、渣土車密閉等六項措施,做到揚塵治理“六個百分之百”;做好建筑工地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和PM10在線監測系統的安裝與維護工作,保證正常、有效運行。 市住建局將采用“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對全市建筑工程項目和企業自查情況進行督導,并對措施不到位的項目予以停工,對責任不履行的企業予以處罰。
滕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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